一、工会主席
1、工会主席是工会的法人代表,在校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,负责工会的全面工作。
2、领导工会干部组织全校工会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紧紧围绕校党总支的中心工作,落实党总支的决议。
3、传达党总支及上级工会的指示,研究、布置、检查工会的工作,总结工会的工作经验,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提高其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。
4、充分发挥工会的基本职能,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工作,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。
二、工会副主席
1、协助工会主席工作,对工会主席负责。
2、在校党总支和上级工会领导下,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。
3、组织工会各级干部、工会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,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。
4、组织制订工会的工作计划,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,使工会工作做到有布置,有检查,有落实,有总结。
5、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工作。密切联系群众,及时向学校的党政领导反映群众的合理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。
6、积极依法做好教职工的维权工作。
7、协助主席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,检查大会的决议及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,并做好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。
8、主管工会的财务工作,并根据有关制度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定期向工会主席及工会会员报告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。
9、做好工会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
10、完成校党总支、上级工会及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女工委员
1、在工会的领导下,负责与女工委员会的联系与沟通工作。
2、维护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,同歧视、虐待、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。
3、制定工会的女工工作计划,并负责实施。
4、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,引导女职工发扬主人翁责任感,在学校的教研、管理、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建功立业。
5、关心女工本人及家庭、子女的身心健康,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体检及女工保健讲座。引导女工树立“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”精神。
6、开展妇女工作研究,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。
7、完成工会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四、宣传委员
1、配合学校党总支的宣传工作,制订面向全体会员的工会宣传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2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,做好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宣传工作。并结合学校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,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,号召全体会员团结一致,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,建功立业。
3、负责工会活动、好人好事的对内、对外宣传工作。
4、负责定期组织工会工作的理论研讨。
5、利用工会所拥有的宣传手段和工具(文艺表演、电影、网站等)组织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,推动文明校园的建设。
6、密切联系群众,了解和分析教职工的思想动态,针对教职工的思想实际,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,努力构建和谐校园。
五、文娱委员
1、负责制订学校工会的文娱活动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2、负责组织并指导学校文娱团体的活动,并组织节目参加校外的文娱活动。
3、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文娱设施,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。
4、支持并协助各工会小组开展文娱活动,培养文娱骨干,并定期召集会议,交流文娱工作经验。
5、积极举办各类讲座,提高教职工的艺术欣赏水平。
6、完成工会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六、体育委员
1、组织学校教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、普及性广的体育活动,促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。
2、制订学校教职工各类体育竞赛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3、组织成立各种体育协会,指导其完善制度、开展工作,并积极组织参加对外的竞赛活动,借以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。
4、完成工会或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七、福利委员
1、负责学校教职工的福利工作,制订和完善福利制度。
2、密切联系群众,了解群众疾苦,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,做好困难职工的慰问、补助工作,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,并积极向学校提出改善教职工生活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。
3、协助工会领导管好学校的福利费。
4、协助学校做好校内的民事调解工作。
5、完成工会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八、工会小组长
1、根据工会的要求,结合学校和部门的中心工作,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好小组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2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3、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学校及本部门的民主管理。
4、密切联系群众,广泛听取和收集会员意见,主动向工会及部门领导报告,并协助做好会员的思想工作。
5、组织本小组成员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种竞赛和评选活动。
6、主动热情关心会员生活,及时将会员因伤、病住院及重大家庭事故上报校工会和部门领导,并做好慰问工作。
7、协助学校工会做好各种福利物品的发放工作。
8、发展会员、收缴会费。